報關業設置管理辦法|第 40 條|關務|法規|生效中
第 五 章|財政部|v1.0
生效日期: 2026-03-01|最後修訂: 2026-02-23
海關對報關業者申請設置准否及廢止報關業之報關業務證照,應通知業者及商業登記主管機關並副知當地報關商業同業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