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工具進出口通關管理辦法|第 9 條|關務|法規|生效中
第 二 章/第 一 節|財政部|v1.0
最後修訂: 2023-05-22
運輸業以其運輸工具裝載客貨經營國際運送業務者,於經交通主管機關核准後,應向海關辦理登記。 運輸業應設置電腦及相關連線設備,以電腦連線或電子資料傳輸方式處理業務。但情形特殊經海關核准者不在此限。其作業規定,由海關訂定並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