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工具進出口通關管理辦法|第 13 條|關務|法規|生效中
第 二 章/第 一 節|財政部|v1.0
最後修訂: 2023-05-22
運輸業完成登記後,由海關發給登記證,並應每兩年向海關辦理校正一次。 登記證遺失時,應即申請補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