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貨物報關驗放辦法|第 4 條|關務|法規|生效中
財政部|v1.0
最後修訂: 2026-04-08
依本辦法應辦理之事項、應提出之報單及其他有關文件,採與海關電腦連線或電子資料傳輸方式辦理,並經海關電腦記錄有案者,視為已依本辦法規定辦理或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