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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貨物通關自動化實施辦法-第 6 條
最後修訂:
202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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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摘要
下列連線通關文件之傳輸,應依電子資料標準格式為之: 一、進、出口報單。 二、進出口貨物稅費繳納證。 三、國庫專戶存款收款書。 四、轉運申請書。 五、轉...
📝 內容
下列連線通關文件之傳輸,應依電子資料標準格式為之:
一、進、出口報單。
二、進出口貨物稅費繳納證。
三、國庫專戶存款收款書。
四、轉運申請書。
五、轉運准單。
六、電腦放行通知。
七、進(轉)口貨物短卸、溢卸報告。
八、進口貨物進倉異常報告。
九、查驗貨物通知。
十、其他通關有關文件。
前項標準格式由財政部關務署公告之。
一、進、出口報單。
二、進出口貨物稅費繳納證。
三、國庫專戶存款收款書。
四、轉運申請書。
五、轉運准單。
六、電腦放行通知。
七、進(轉)口貨物短卸、溢卸報告。
八、進口貨物進倉異常報告。
九、查驗貨物通知。
十、其他通關有關文件。
前項標準格式由財政部關務署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