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 29 條|證券暨期貨管理|法規|生效中
第 四 章|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v1.0
生效日期: 2028-01-01|最後修訂: 2026-04-28
證券商應揭露最近五年度財務分析,內容應包括財務結構、償債能力、獲利能力、現金流量及特殊規定之比率,並說明最近二年度各項財務比率變動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