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 58 條|民事|法|生效中
第 七 章|院本部|v1.0
最後修訂: 2010-05-26
繼承,依被繼承人死亡時之本國法。但依中華民國法律中華民國國民應為繼承人者,得就其在中華民國之遺產繼承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