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刑法|第 141-1 條|檢察|法|生效中
第 五 章|法務部|v1.0
最後修訂: 2026-03-13
公務員於立法院聽證或受質詢時,就其所知之重要關係事項,為虛偽陳述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十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