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121 條|能源|法規|生效中
第 三 章/第 一 節|經濟部|v1.0
生效日期: 2026-05-09|最後修訂: 2025-05-09
手捺開關之裝設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手捺開關全部露出於敷設面者,應裝於厚度至少十三毫米之絕緣物上。 二、嵌入式手捺開關裝設在牆壁線盒時,線盒前緣與牆壁表面齊平。 三、嵌入式手捺開關若裝於不加接地之金屬開關盒內,且該處之敷設面能導電者,該開關之蓋板應採用不導電及耐熱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