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124 條|能源|法規|生效中
第 三 章/第 一 節|經濟部|v1.0
生效日期: 2026-05-09|最後修訂: 2025-05-09
刀型開關之額定電壓及額定電流在二百五十伏特以下及一百五十安培以上,或六百伏特以下及七十五安培以上者,應僅能作為隔離開關使用,不得在有負載之下啟斷電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