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183 條|能源|法規|生效中
第 三 章/第 六 節|經濟部|v1.0
生效日期: 2026-05-09|最後修訂: 2025-05-09
中央集塵器出線口組件之裝設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中央集塵器出線口組件得連接至第四十四條第一款規定之分路。 二、連接導線之安培容量不得小於其所連接分路導線安培容量。 三、中央集塵器出線口組件之非載流金屬配件應連接至設備接地導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