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228 條|能源|法規|生效中
第 三 章/第 八 節|經濟部|v1.0
生效日期: 2026-05-09|最後修訂: 2025-05-09
除熔線或積熱保護器外,電動機之過載保護裝置應能同時啟斷各非接地導線,以啟斷電動機電流。 三相三線電動機之過載保護裝置應接於每一非接地導線及被接地導線。單相二線及單相三線電動機之過載保護裝置應接於每一非接地導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