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232 條|能源|法規|生效中
第 三 章/第 八 節|經濟部|v1.0
生效日期: 2026-05-09|最後修訂: 2025-05-09
電動機自動再起動有危害人員之虞者,不得裝設具有自動再起動功能之過載保護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