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242 條|能源|法規|生效中
第 三 章/第 八 節|經濟部|v1.0
生效日期: 2026-05-09|最後修訂: 2025-05-09
下列型式之機器應有速率限制裝置或其他速率限制設施: 一、他激直流電動機。 二、串激電動機。 三、當電流逆向或減載時,於直流側可能超速驅動之電動發電機組及換流機。 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得免裝設分離速率限制裝置或設施: 一、機器、系統或負載及機械連接之固有特性可安全限制速度。 二、機器由合格人員手動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