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977 條|能源|法規|生效中
第九 章/第 一 節|經濟部|v1.0
生效日期: 2026-05-09|最後修訂: 2025-05-09
緊急電源系統應能於經常電源中斷後十秒內供電為原則,使緊急照明、緊急電力或兩者之電源可依序自動恢復運轉。但其他法規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並依序自動恢復運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