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978 條|能源|法規|生效中
第九 章/第 一 節|經濟部|v1.0
生效日期: 2026-05-09|最後修訂: 2025-05-09
選用緊急電源應考量場地空間及供電服務類型,使其能在經常電源或其他供電電源中斷時,於最短時間內轉換為緊急電源供電,且其設備應位於可降低水災、火災、人為破壞等危險造成電路故障之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