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1008 條|能源|法規|生效中
第九 章/第 四 節|經濟部|v1.0
生效日期: 2026-05-09|最後修訂: 2025-05-09
自進屋點至電度表及總開關間,其全部線路應為完整無破損及無接頭者。但再生能源發電系統或儲能系統併接於高壓以上之輸配電線路,經電業同意得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