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267 條|能源|法規|生效中
第 十三 章/第 三 節|經濟部|v1.0
最後修訂: 2017-10-24
供電電纜及通訊電纜之直埋,不得敷設於同一導線管內。但所有電纜係由同一電業運轉及維護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