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278 條|能源|法規|生效中
第 十四 章/第 一 節|經濟部|v1.0
最後修訂: 2017-10-24
供電導線或電纜引出地面上,應依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予以機械保護,其保護範圍延伸至地面下至少三百毫米或一英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