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320 條|能源|法規|生效中
第 十七 章/第 二 節|經濟部|v1.0
最後修訂: 2017-10-24
低壓地下接戶線之線徑大小及額定規定如下: 一、低壓地下接戶線應具有足夠之機械強度,且其安培容量應可承載依用戶用電所計算之負載電流。 二、低壓地下接戶線之最小線徑,銅導線為八平方毫米或 8 AWG,鋁導線為十四平方毫米或 6 AW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