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 11 條|產業|法規|生效中
經濟部|v1.0
最後修訂: 2023-10-30
本部核發再利用許可文件,應副知事業及再利用機構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及再利用用途目的事業主管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