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產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 5 條|園區管理|法規|生效中
經濟部|v1.0
最後修訂: 2023-11-06
園管局或分局得接受在區內營業之事業委託,將其廢品下腳或廢棄物依環境保護、海關及園區有關法令規定清除出區,並得收取必要之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