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品輸出管理辦法|第 14 條|國際貿易|法規|生效中
第 五 章|經濟部|v1.0
最後修訂: 2023-11-22
輸出貨品,應於貨品本身、內包裝或外包裝上標示產地,其標示方式應具顯著性及牢固性。但因貨品特性或包裝情況特殊致無法依據規定標示者,得向貿易署申請專案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