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機關輸出入貨品管理辦法|第 4 條|國際貿易|Regulamento|Em Vigor
經濟部|v1.0
Última Revisão: 1993-11-29
軍事機關輸出入貨品,除依前條規定免辦輸出入許可證外,應依一般輸出入規定辦理。 前項一般輸出入規定經國防部洽商相關主管機關同意者,不適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