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機關輸出入貨品管理辦法|第 5 條|國際貿易|Réglementation|En vigueur
經濟部|v1.0
Dernière modification: 1993-11-29
軍事機關輸出入貨品應列入輸出入統計。但涉及國家安全或機密者,得不以明細品目列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