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檢驗規費收費辦法|第 15 條|標準檢驗|法規|生效中
第 二 章|經濟部|v1.0
最後修訂: 2026-02-10
商品型式認可檢驗規費,依下列規定計收: 一、審查費: (一)每一型式新臺幣三千五百元。系列商品每件新臺幣二千元。 (二)型式認可證書延展:每一證書新臺幣二千元。 二、證照費:證書之補發、換發或加發,每份新臺幣五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