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量衡規費收費標準|第 32 條|標準檢驗|法規|生效中
第 六 章|經濟部|v1.0
最後修訂: 2025-09-16
度量衡業營業許可應繳許可費費額如下: 一、製造業、修理業之許可或因增加度量衡器種類而變更者,每件新臺幣二千二百元。 二、輸入業之許可,每件新臺幣四百元。 三、執照延展之許可,每件新臺幣四百元。 度量衡業者設立分支機構,依前項規定計收許可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