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50 條|公路|法規|生效中
第 二 章/第 二 節|交通部|v1.0
最後修訂: 2026-03-11
碼頭、堤岸標誌「警43」,用以警告車輛駕駛人小心駕駛。設於碼頭或堤岸將近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