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90-2 條|公路|法規|生效中
第 二 章/第 四 節|交通部|v1.0
最後修訂: 2026-03-11
自行車路線編號標誌「指 4.1」,用以指示自行車路線之編號,設於已編號之自行車路線上。 本標誌為圓形棕底白字白色邊線,並得於牌面適當位置設計特定圖案。圖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