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101 條|公路|法規|生效中
第 二 章/第 四 節|交通部|v1.0
最後修訂: 2026-03-11
慢速車靠右標誌「指27」,用以指示行車速率低於最低速限之車輛應即時駛入最右側之爬坡專用車道。設於該爬坡專用車道之起點將近之處。 本標誌為白底黑字黑色邊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