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129 條|公路|法規|生效中
第 二 章/第 四 節|交通部|v1.0
最後修訂: 2026-03-11
此路不通標誌「指65」,用以指示前端道路無出口不能通行。設於不通道路之入口處。 本標誌為藍底紅色橫條白色豎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