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終端設備審驗辦法|第 5 條|通訊|法規|生效中
第 一 章|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v1.0
最後修訂: 2020-04-20
各種電信終端設備應依其技術規範所定檢驗項目與標準辦理;尚未訂定檢驗項目與標準者,應依下列順序規定檢驗之: 一、國家標準。 二、國際標準組織所定標準。 三、區域標準組織所定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