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散裝固體貨物裝載規則|第 16 條|航政|法規|生效中
第 二 章|交通部|v1.0
最後修訂: 2019-11-01
部分裝載艙間內,除依本規則將穀類移動所產生之不利效應列入考慮外,其散裝穀類表面應依第三十八條所述之上部堆儲方式加以繫固以防止穀類移動;或依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七條規定以捆紮或綁縛之方式將散裝穀類表面穩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