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設備規則|第 62 條|航政|法規|生效中
第 二 章/第 七 節|交通部|v1.0
最後修訂: 2021-11-12
拋繩器按其拋射之性能,分為左列兩種: 一、甲種拋繩器應能將圓周一二‧五公釐之牽繩,拋射二三○公尺以上之距離。 二、乙種拋繩器應能將圓周一二‧五公釐之牽繩,拋射一八五公尺以上之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