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設備規則|第 266 條|航政|法規|生效中
第 二 章/第 二 節|交通部|v1.0
最後修訂: 2021-11-12
單邊帶無線電話設備應包括發話機、收話機、第二百六十八條之一所述無線電話遇險頻率守聽接收機、電源及天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