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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船舶設備規則-第 295 條

📜
法律名稱
船舶設備規則
📋
條款號
第 295 條
📂
分類
航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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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erarchy Path
第 二 章
🏛️
Authority
交通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21-11-12
📋 條文摘要

設計計算強度時吊桿與水平之角度,除經特別認可者外,安全工作荷重在十噸以下者,不得超過十五度;安全工作荷重超過十噸者,不得超過二十五度。 吊桿荷重作業中...

📝 內容

設計計算強度時吊桿與水平之角度,除經特別認可者外,安全工作荷重在十噸以下者,不得超過十五度;安全工作荷重超過十噸者,不得超過二十五度。
吊桿荷重作業中,如船舶之傾側角不超過五度,俯仰角不超過二度,在強度計算時得不予考慮。但依船舶穩度計算資料,船舶之傾側角與俯仰角超過本項規定時,應按其實際角度計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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