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設備規則|第 302 條|航政|法規|生效中
第 二 章|交通部|v1.0
最後修訂: 2021-11-12
貨物裝卸設備各結構部分之螺栓、螺帽及螺釘等,應具有措施以防止鬆開或脫落。但採強力螺栓以摩擦接合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