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第 64 條|航政|法規|生效中
第 五 章|交通部|v1.0
最後修訂: 2020-06-04
裝載爆炸物之任何船艙或艙區內,如裝設有電燈、電器裝備及電纜者。其設計及使用應能預防失火或爆炸之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