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第 91 條|航政|法規|生效中
第 五 章|交通部|v1.0
最後修訂: 2020-06-04
裝置有危險品之貨櫃,於裝載時得不適用第四十九條及第七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 裝置有危險品之水密貨櫃,除液體貨櫃外,於裝載時得不適用第十五條之規定。 裝置有危險品之水密金屬貨櫃,於裝載時得不適用第八十二條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