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第 95 條|航政|法規|生效中
第 五 章|交通部|v1.0
最後修訂: 2020-06-04
載運液氯之槽櫃,其所裝載液氯之重量,不得超過與該槽櫃內容積相等容積淡水之重量一.二五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