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員服務規則|第 6 條|航政|法規|生效中
第 二 章|交通部|v1.0
最後修訂: 2018-06-08
實習生應年滿十六歲。 航海、輪機及電技實習生在船實習期間不得超過二年。 實習生在實習期間視同海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