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員服務規則|第 74-4 條|航政|法規|生效中
第 四 章|交通部|v1.0
最後修訂: 2018-06-08
雇用人對前條上船進行短期教學訓練之學生,可視自身業務需要,依第七十四條之一第二項規定,雙方簽訂船員定期僱傭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