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員服務規則|第 77 條|航政|法規|生效中
第 四 章|交通部|v1.0
最後修訂: 2018-06-08
船上應備船員名冊,記載全船船員之職務、姓名、出生年月日、上船日期、護照號碼及其有效期間等事項,由船長簽章並負責保管。船員名冊記載事項變更或船上船員變動時,船員名冊應即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