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氣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第 51 條|航政|法規|生效中
第 二 章/第 四 節|交通部|v1.0
最後修訂: 2019-10-31
在計算第四十九條管路壁厚度時應考慮之容許應力K,應採下列二值中之最小者: Rm/A 或 Re/B 式中: Rm 為在室溫中,抗拉強度之最小值,其單位為每平方毫米牛頓。 Re 為在室溫下,降伏應力之最小值,其單位為每平方毫米牛頓。應力應 變曲線未能明確顯示其降伏應力時,則以安全應力百分之零點二為準 。 A 與 B 之值至少各為二點七及一點八。該值並應於「適合載運散裝液化 氣體船舶證書」或「國際適合載運散裝液化氣體船舶證書」內註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