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氣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第 52 條|航政|法規|生效中
第 二 章/第 四 節|交通部|v1.0
最後修訂: 2019-10-31
管路之凸緣、閥及其他裝具在考慮第五十條之設計壓力後,應採經認可之標準。供揮發氣體用之伸縮膨脹接頭,得經認可採用較最小設計壓力為低者。未能符合標準之凸緣,該凸緣與有關螺栓之尺度應經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