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氣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第 61 條|航政|法規|生效中
第 二 章/第 四 節|交通部|v1.0
最後修訂: 2019-10-31
管路系統貨物之輸送方法應符合左列規定: 一、以在營運中無法接近檢修之貨泵輸送者,至少應具有兩獨立之輸送措施,其設計應當其中之一泵,或輸送設施故障時,不致妨礙其他泵或其他貨物輸送設施自各貨艙櫃輸送貨物。 二、以氣體增壓方法輸送者,應防止在輸送中洩壓閥之開啟。且該等艙櫃之設計,其設計之安全係數在貨物輸送作業中正常之條件下並不減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