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航運中心設置作業辦法|第 8 條|航政|法規|生效中
交通部|v1.0
最後修訂: 2004-12-15
經許可直接航行於境外航運中心與大陸地區港口間之外國船舶,不得載運臺灣地區以大陸地區為目的地或大陸地區以臺灣地區為目的地之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