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航運中心設置作業辦法|第 12 條|航政|法規|生效中
交通部|v1.0
最後修訂: 2004-12-15
未依本辦法規定而直接航行於境外航運中心與大陸地區港口間之船舶,除由當地航政機關廢止其許可外,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三十條及第八十五條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