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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第 6 條

📜
法律名稱
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
📋
條款號
第 6 條
📂
分類
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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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erarchy Path
第 二 章
🏛️
Authority
交通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23-09-18
📋 條文摘要

民用航空運輸業或普通航空業具有第三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第六款或第四條資格申請增加航空運輸營業項目者,應檢附下列文件一式二份,向民航局申請,核轉交通...

📝 內容

民用航空運輸業或普通航空業具有第三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第六款或第四條資格申請增加航空運輸營業項目者,應檢附下列文件一式二份,向民航局申請,核轉交通部許可籌設:
一、申請書(附件一)。
二、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三、公司章程。
四、公司股東名簿及董事、監察人名冊。
五、最近三年公司之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會計師查核報告書。
六、公司組織表。
七、營業計畫書:記載營運計畫、擬經營航線、機隊情形、運量估計、營運收支預估、資本籌募計畫。
八、航務、機務之設備、組織及訓練計畫。
九、駕駛員之來源及訓練計畫。
十、飛安組織及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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