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產品與其各項裝備及零組件適航檢定管理規則|第 71 條|航空|法規|生效中
第 十 章|交通部|v1.0
最後修訂: 2025-08-12
依本規則製造之航空產品與其各項裝備及零組件應依附件二十一規定設置標示牌或標記。